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分校区党委,各单位:
2017年4月,教育部印发了《对于追授黄大年同志“全国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的决定》。近日,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,强调要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,学习他的爱国情怀、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。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按照中组部、中宣部、教育部和山东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在全校深入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要求如下。
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、深入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要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把学习黄大年同志精神同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、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,深入组织开展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争做黄大年式共产党员”主题教育活动,引导激励广大师生员工脚踏实地、埋头苦干,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,刻苦学习、顽强拼搏,汇聚起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!
各单位在开展学习活动中,要善于总结、发现、挖掘典型事迹和经验,发挥身边人、身边事的教育带动作用,充分发挥利用好网站、微信、微博等媒体,大力宣传、报道学习开展情况,引导、推动学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。请各单位及时将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。报送邮箱:hzxyxcb@sina.com。联系人:郝君坦。联系电话:5668775。
党委宣传部
2017年6月14日